关于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赴自由州省开展领事服务现场办公的通知
2026-05-13 17:12

根据工作安排,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领事工作小组将于5月21日赴自由州省开展领事服务现场办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6年5月21日(周四)08:30-12:30

二、地点

自由州省福建同乡会会馆

14 FRITZ STOCKENSTROM STREET, EAST END, BLOEMFONTEIN, 9301

三、业务范围

(一)受理中国公民护照(颁发、换发、补发)申请;

(二)受理中国公民旅行证申请;

(三)其他领事证件、领事协助等业务咨询。

四、证件申请受理流程

(一)现场递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表格见附件,请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及领事官员专用栏留空不填)

2、《国籍状况声明书》(表格见附件,请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签字)

3、两张申请人证件照片及照片电子版(JPG\JPEG格式),务必符合以下要求:

  (1)拍摄时间:照片须为近期拍摄(6个月以内);

  (2)拍摄要求:正面彩色免冠,须包含申请人整个面部和头部,头部无遮挡或装饰,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背景需为单一白色且无任何装饰(请勿着浅色衣物),请勿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背景;

  (3)照片尺寸:照片规格为小二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15毫米-22毫米,头部高度(从下巴到头顶)为28毫米-33毫米,头顶至相片上边沿距离为3毫米-5毫米,下颚至相片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毫米,不符合照片要求的,可能影响制证质量;

  (4)请勿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固定照片,以免损坏。

4、如申请换、补发护照,请在上述材料外另携带申请人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如有南非签证页或居留页,请一并复印提供)。

5、16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办证,需由父母双方或一方陪同,并在上述材料外完整填写并打印《新生儿申办护照父母声明书》或《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另携带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原件、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国外出生人员)。

(二)现场申请

请申请人本人于现场办公时间内前往办公地点有序办理,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材料递交和指纹采集等。

五、注意事项

(一)优先受理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护照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确有紧急人道事由需要的申请人的办证申请。其他人员办证申请按现场排队顺序依次受理。

(二)现场办公旨在与申请人见面、采集指纹、接收申请材料并提供适当协助等。材料审核及证件制作有一定周期,现场无法发证,之后还可能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补充材料。办证需求不紧急的,建议结合自身情况通过中国领事APP线上申请或到馆办理。

(三)我馆未指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馆证件咨询电话0027-76-1961019。

请各位侨胞互相转告并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国籍状况声明书》

    3、《新生儿申办护照父母声明书》

    4、《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


                                      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

                                        2026年5月13日